首頁 > 成功案例 > 刑事案例 > 謹慎交友,友情在刑罰面前,就像衛生紙一樣薄

謹慎交友,友情在刑罰面前,就像衛生紙一樣薄

  • 謹慎交友,友情在刑罰面前,就像衛生紙一樣薄
成功爭取「無罪」判決再加一!
內文:小明的朋友阿翰因為半夜騎著機車在大馬路上表演特技,被路過員警上前盤查,進而發現阿翰持有好幾包三級毒品,便將阿翰逮捕。阿翰在警局時為了獲取減刑的機會,不惜指控好友小明是他的上游,並提供與小明多年前的在通訊軟體閒聊的對話記錄作為證據。實際上阿翰這些毒品都不是跟小明買的,只因阿翰嫉妒小明和他暗戀的女生交往,所以才栽贓給小明。
小明被檢察官起訴後前來委任,閱卷後發現,本案檢方掌握的證據並不充分(只有阿翰與小明閒聊的對話記錄),且也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小明有販賣三級毒品的行為。最終,法官相信我們的主張,成功幫助小明爭取到「無罪」判決!

⚠️販賣第三級毒品會面臨什麼刑責?
依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4條第3項:販賣第三級毒品者,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1,000萬元以下罰金。
⚠️阿翰隨意栽贓小明為毒品上游,可以獲得減刑嗎?
Ans :❌
依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17條第1項:「犯第4條至第8條、第10條或第11條之罪,供出毒品來源,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,減輕或免除其刑。」
因此,小明既不是阿翰的上游毒品來源,即使阿翰把小明供出來,也是沒辦法減刑!

 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