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起發生於市區道路的交通事故中,我方當事人B騎乘腳踏車,因一時疏忽逆向行駛,不料與一名「正常行駛」的機車騎士A撞上,導致A當場摔車並造成手部骨折。事後,A提起民事訴訟,向B請求醫療費用、財損與精神慰撫金等交通事故賠償。
B收到法院通知後,立即聯繫本所尋求協助。在詳盡了解案情後,我們針對事故發生過程、雙方過失比例及相關法規進行綜合分析,並提供完整的法律建議。
在律師積極溝通與協助下,雙方最終於法院調解程序中達成共識,由B支付適當數額之賠償金,調解正式成立,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合理結果,免除後續訴訟所耗費的時間與風險,解決這場交通事故賠償糾紛。
案件重點在於:
✔本所協助當事人釐清過失責任比例,排除不當求償壓力
✔以調解方式妥善解決車禍爭議
✔成功促成調解成立,避免進入訴訟程序
✔專業知識守護當事人權益,節省時間與訴訟成本
B收到法院通知後,立即聯繫本所尋求協助。在詳盡了解案情後,我們針對事故發生過程、雙方過失比例及相關法規進行綜合分析,並提供完整的法律建議。
在律師積極溝通與協助下,雙方最終於法院調解程序中達成共識,由B支付適當數額之賠償金,調解正式成立,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合理結果,免除後續訴訟所耗費的時間與風險,解決這場交通事故賠償糾紛。
案件重點在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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